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立案与执行是法院工作的“首尾两端”,立案是司法程序的“第一扇窗”,执行是司法程序的“最后一步”。立案环节的高效便捷直接影响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第一印象”,而执行环节的刚性有力则决定了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能否真正实现。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矛盾纠纷化解闭环。深化“立案﹢执行”两端治理,是优化司法服务、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抓手,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推进两端治理工作,就是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念思路方法落地生根。
近年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以“前端做强预防化解、后端做深案结事了”为思路,在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和执行规范化建设基础上,一手抓纠纷前端分流化解,一手抓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深化“立案﹢执行”两端治理,以审判机制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坚持党委领导,融入“治理新格局”
党的领导是中国式现代化最鲜明的特征和最大优势,必须将党的绝对领导这一核心贯穿两端治理的全过程。推动党委发挥统筹抓总优势。推动召开全区“两端治理”工作会议,发布萧山区《纠纷前端分流化解工作方案》《持续深化执行“一件事”改革若干意见》,将改革所需项目与平台建设纳入财政专项预算,全面夯实组织、资源、宣传保障。压实相关单位协同治理责任。区委政法委牵头组建纠纷前端分流化解和执行“一件事”改革两大专班,全面统筹谋划、指挥调度、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成员单位立足本单位职责落实具体工作,建立“一把手”主责、责任部门联动的专班运行机制,实现专班专攻、专项突破。深化定期会商常态联络机制。区领导定期组织召开政法委、社会治理中心、司法局、法院、信访局和行业主管部门组成的“5﹢X”部门联席会议,共商解决工作难题,督办推进重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压茬推进、闭环落实。
二、激活多元共治,筑牢“第一道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当前,矛盾纠纷态势日益多元复杂,为满足群众高效解纷需求,需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治理大格局,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全面联动、各方力量的协同处置,促推纠纷共防、解纷资源共享、重大纠纷共商。促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配合综治中心建立健全“一窗受理、精准分流”工作机制,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责,前端调解成功率逐步提升。深化非诉解纷法官全域下沉指导,完善“示范判例﹢指导调解”类型化纠纷化解机制,让纠纷止于诉前。打造高水平法庭矩阵。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打造“立足辖区、错位发展、各具特色”的高水平法庭矩阵,联动属地妥善化解类型化纠纷,2023年以来类型化纠纷调撤率达80.2%。定向发送诉源分析报告并针对辖区涉诉主体企业多、农村建房审批不规范等各类问题向基层提出司法建议,为“千万工程”注入法治动能。推动健全多元解纷体系。会同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完善行业调解机制,助推主管机关在预防化解、源头管控、日常监管等方面形成规范性机制,真正实现“行业纠纷行业解”。积极发挥工商联共享法庭、数字经济共享法庭等基层社会治理“最小支点”作用,2024年工商联共享法庭成功调解商事纠纷378起,标的超1.14亿元。
三、深化执行改革,打通“最后一公里”
执行难是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期形成的矛盾纠纷在法治领域的客观反映,是综合性的社会问题和历史难题。解决执行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强化系统思维、坚持多元共治,完善“党政齐抓、三级联动、法院主办、部门协作、数智赋能、规范高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把执行工作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走深走实。服务大局更加有为。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化涉企服务增值化改革,促成958件涉企案件达成和解,到位金额7.6亿元。深化执破融合,通过“以破促执”“以执助破”,有效实现市场主体“挽救”和涉企案件“出清”。开展终本案件系统性出清,持续开展“鲲鹏执行”集中专项行动24次,镇街协助执行完毕案件240件。执行联动更加深入。完善智治线上场景,对接24家部门单位,涵盖76项工作职责。开通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相关的“钉管家”、车管所专线、不动产专线。深化与公安、镇街、村社等单位联动协作,大力协助查找人员下落和财产线索。权益兑现更加高效。全面排摸涉案不动产存量,重拳腾退处置资产,全年出清440处不动产,成功处置车辆121辆。严厉打击拒执犯罪,排查涉嫌拒执犯罪线索61件74人,开展拒执犯罪案件集中旁听,召开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实现“惩处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批”的良好效果。
立案与执行是司法为民的两个重要维度,也是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关键切入点。萧山区法院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数字化改革为驱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立案﹢执行”两端治理,推动司法工作更加公正、透明、高效,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作者系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