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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时代,用AI代写遗嘱有效吗?

时间:2026-04-15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马聪 吴扬新

        AI已经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写报告、画图、生成视频等等。一个问题自然而然产生了,既然AI这么好用,我们可以用AI来生成遗嘱吗?

  有人可能疑惑:“AI生成的遗嘱,是不是会存在效力和内容的问题?”

  有人可能想问:”AI生成视频的技术如此成熟,我能直接用它帮我生成录音录像遗嘱吗?”

  还有人在思考:“如果想用AI辅助我立一份遗嘱,我应该怎么做?”

  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有关AI代写遗嘱的那些事。

  一、AI生成的遗嘱,可能存在什么问题?

  1.无法证明是否为遗嘱人真实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4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是决定遗嘱效力的重要因素,AI可以依照使用者指令生成遗产分配方案,但单凭AI生成的文本,不能确认就是遗嘱人本人的真实意思,也不能看出当时遗嘱人是否神志清醒、未受胁迫等,同时AI生成的文本也存在被篡改和替换的可能,因此还需要通过满足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的方式保障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2.AI容易混淆事实,生成后还需要仔细核对

  AI并不是万能的,它也只是根据我们向它输入的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也可能会“犯错”。利用AI生成遗嘱时,有可能会出现如将夫妻共同财产写成一方个人财产、遗漏法定继承人或凭空虚构财产、拟定无效遗嘱条款等混淆事实的情况,直接使用AI生成的文本存在风险,需要我们在AI生成后仔细核对。

  二、AI生成或修改的录音录像遗嘱有效吗?

  无效。

  录音录像遗嘱必须有遗嘱人亲自出镜、出声录制的原始录音录像,而且需要一镜到底无剪辑,不能使用AI代为生成视频或录音。

  三、想用AI辅助帮我生成遗嘱,我该怎么做?

  记住一句话:订立遗嘱要符合法定形式,一个要件都不能少。

  遗嘱人可以将自己对财产的分配意愿利用AI辅助生成遗嘱文本,但是还需通过亲笔书写、请人代书、打印、录制视频或录音等方式,制作成法定的遗嘱形式,例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每一种遗嘱都有严格的法定形式要求,即便符合遗嘱人真实意愿,但缺少法定形式要件的遗嘱也是无效的。

  接下来,我们看看常见的四种遗嘱该怎么操作。

  1.自书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4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需要注意的事项:

  (1)对于自书遗嘱,遗嘱人如果使用AI辅助生成遗嘱后,需要将其内容亲笔书写于纸张之上,不能用电脑打印,必须亲自用笔书写。

  (2)自书遗嘱应在遗嘱末尾有遗嘱人的亲笔签名,并由遗嘱人亲笔注明年、月、日,上述内容均不可由AI自动生成。同时年、月、日三要素缺一不可。

  (4)自书遗嘱若有涂改或增删,需要在对应部分有遗嘱人进行签名确认并注明年、月、日。

  常见无效情形:

  (1)自书遗嘱末尾没有签名,仅在开头书写“我叫某某”。

  (2)遗嘱人有书写能力,但未在遗嘱末尾签名,仅加盖姓名章或按手印。

  (3)自书遗嘱末尾没有注明年、月、日,仅写“某月某日”或在内容中书写“我今年若干岁了”

  (4)自书遗嘱的大面积涂改、增删的部分缺少遗嘱人亲笔签名和标注年、月、日,可能导致该部分无效。

  2.代书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5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需要注意的事项:

  (1)代书人、见证人资格有限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4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①AI能否成为代书人或见证人?

  代书遗嘱的代书人和见证人首先都必须是具有见证能力的自然人。AI本身不能作为遗嘱的代书人和见证人。因为遗嘱代书、见证需要人通过亲身感知来证明遗嘱真实性,AI、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具备感知能力,不具有见证能力和见证人资格。“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是一个兜底条款,会根据个案情形予以判断,例如代书遗嘱中盲人作为见证人等,需要根据个案案情判断。

  ②何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直系亲属、配偶等,此外,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也应视为“有利害关系的人”。

  (2)见证过程要具备时空一致性

  遗嘱人口述遗嘱、代书人进行代书、见证人在场见证,上述三个行为要在时间上具有同步性,空间地点上具有同一性。比如遗嘱人先订立遗嘱,代书人书写完毕后,见证人才到场签字,这种情况下见证人的见证不符合法律规定。实践中,代书遗嘱的代书人和见证人均须作为证人出庭陈述遗嘱订立过程。

  3.打印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需要注意的事项:

  (1)AI可以生成遗嘱文本并进行打印,但打印出的遗嘱依旧需要符合关于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时空一致性的要件。

  (2)之所以要求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是因为打印字体不同于手写字体,有争议时无法进行笔迹鉴定,多页纸张也无法确定是否被替换、修改等,因此,需要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签名和年、月、日不能用AI生成。

  (3)打印遗嘱是以打印形式呈现的遗嘱,所以不要求电脑制作和打印行为必须由遗嘱人本人完成,无论是由遗嘱人自行打印还是他人打印,均应认定为打印遗嘱而非是自书或代书遗嘱。

  (4)打印遗嘱和代书遗嘱的订立过程类似,均要求遗嘱与见证在时间上具有同步性,空间地点上具有同一性。

  4.录音录像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7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需要注意的事项:

  (1)AI可以用来生成遗嘱文本,但仍旧需要遗嘱人本人在录音录像中亲口说出遗嘱内容,AI不能代为生成遗嘱视频或音频。

  (2)记录姓名时,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清晰说出自己的正式姓名,最好也念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以便确认身份,确保身份信息陈述清晰、真实。

  (3)记录肖像时,录像中需要清晰呈现脸部图像,录音录像需保持一直录摄,即一镜到底,不能分段录制,也不能录制后进行剪辑。

  (4)记录年、月、日时,遗嘱人和见证人都必须在录音录像中记录。

  结语:

  遗嘱,承载着一个人对家人的信任与嘱托,链接着财富的流动与传承。

  这份文件的背后,是爱,是责任,是不舍。

  使用AI确实让很多事变得简单了。但在财产与传承这件事上,技术只能做辅助,主角依然是你自己。

  严格遵守法定遗嘱要求,每一个法定形式要件都不能缺少。因为这才是对家人的负责,对遗嘱人意愿最可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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