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英,1987年5月生,四川省安岳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三等功2次、个人嘉奖2次,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表现突出个人”“资阳市三八红旗手”“资阳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第六届‘安岳好人’”“安岳县十佳政法干警”等县级以上表彰奖励10余项。参与撰写论文多次在省级以上征文比赛中获奖,1部课程获首批全省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
计长远,为折翼小鸟装上新的翅膀
“我们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他们的人生”。刘英,把司法公正理解为精心办案,为涉案孩子计长远。
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9年多来,累计办理250多起案件无一错案、无一瑕疵。2018年,刘英办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16岁的小夏因上网时说话声音大,被两名成年人打了几耳光,冲动下掏出钥匙链上的折叠刀将对方一人刺成轻伤二级。被害人花掉3万余元医疗费。由于家庭贫困、心中有气,小夏的父母只愿付2千元。这个案子如果直接起诉,可能毁了孩子的一生。刘英一次次对小夏妈妈释法说理、组织亲情会见,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小夏被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小夏珍惜检察机关给的机会,积极向上,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咖啡师。
她把个案作支点,不止于“就案办案”,让检察微光悄悄燃起在孩子们心间。她积极将涉罪未成年人预防帮教工作抓在日常,与民政、团委共建观护基地2个,帮助46名罪错未成年人正思想、学技术,重归社会。与网格中心等加强协作,将120名高危未成年人纳入临界预防,分等级进行联合跟踪管控,遏制再犯罪。
她以类案作起点,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牵头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推动整治涉未成年人食品安全、文身治理等领域突出问题,办案经验被《检察日报》刊载。认真分析涉未成年人案件的新特点新趋势,研判犯罪源头并制定对策,参与撰写多篇高质量调研,其中未检工作白皮书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白皮书、1篇调查报告获市委书记签批,推动全市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专项行动”。
谋根本,为懵懂少年穿戴法律铠甲
“法律应成为孩子们成长的护佑,而不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刘英想让每一个孩子都穿上法律的铠甲,平安成长。
2017年,刘英参与组建成立“晓柠姐姐”未成年人保护专门团队,专门负责办理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并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司法保护。在团队的共同努力下,组织开展法治宣讲260余场,开设云课堂、创编预防“两卡”犯罪等课程覆盖辖区师生16万余人。建立“家+校+社会”立体普法网络,携手妇联、民政创新开展天府小妹微普法“护苗成长-火炬行动”,指导330余名教师、网格员等为4100余名未成年人开展普法教育,让法治星光传递得更广、更远。
为了让更多的青少年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刘英还牵头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乡镇法治教室、家庭教育指导站等载体,不断丰富普法矩阵。组织“法治小剧场”、模拟法庭、主题班会,开设“晓柠姐姐说”微信专栏,创编防性侵微动漫《小红帽小蓝帽历险记》,“晓柠姐姐”们收获大批粉丝,影响无数弱小的心灵。一位听过刘英授课的同学,在遭受侵害后,第一时间到检察院求助,最终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带好头,为检察工作汇聚发展动能
刘英所在的安岳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现有员额检察官2人,检察官助理3人,聘用制书记员1人,平均年龄只有32岁。如何让团队成员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一直是她努力的方向。她叫响“向我看齐”,及时组织思想政治、检察理念、法律业务学习。在她的示范引领下,团队成员逐渐脱颖而出,开始在日常办案、业务赛场上崭露头角。先后荣获“资阳市十佳新青年集体”“四川省巾帼文明岗”“基层检察院优秀办案团队”等荣誉16项,1篇研究课题荣获四川省教学成果二等奖,被省检察院确定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系点”和“关心下一代工作联系点”。
一花引来百花开,万紫千红春满园。2024年5月,市委组织部将刘英纳入劳模和工匠人才计划,指导成立以刘英个人名字命名的“刘英工作室”,工作室涵盖全院优秀青年干警,这在全市检察机关也尚属首次。如今,在“刘英工作室”的引领下,全市检察机关逐渐形成学习典型、争当先进、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学习身边榜样蔚然成风。
刘英总说,未检工作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她想把温暖传递给更多的孩子,想牵着孩子带他们走法治人生。一路走来,刘英就是抱着这样的信念,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高度的敬业精神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平凡的岗位上挥洒青春和汗水、践行初心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