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的街头上,经常悄悄出现一些疮癣般的“办证”或者“代办证件”的小型游击广告,说有公司竭诚为您排忧解难,可以办理您所需要的世界上一切有效和有用的证件,高科技产品,出货速度快,费用合理,质量三包,如假包换,甚至可以送货上门。
这些游击广告以私人自由手写体为主,直接书写或者使用小纸条张贴在面临大街和大马路的工地临时围墙、城市钢铁栏杆、单位水泥院墙、公共汽车站牌、豪华型公共厕所内墙、别人的广告牌以及电线杆子上面。总之,繁华地段的所有的墙、电线杆子、窗、柱子和垃圾桶等表面比较坚硬的公共立体物件上面,都有刊登。沿着马路和大街,星星点点,绵延不绝,阵势可与真广告媲美。也有人活体站在道路转弯的地方搞传单式的派发,专门向行人过客派发“办证”或者“办理证件”的“业务名片”。巡警一来就兔子似的逃跑,巡警走了之后,卷土重来,坚持营业。
这个专门“办证”或者“代办证件”的行当,恐怕应该算是本世纪末新兴的一个暴利产业了,当属本市正在崛起的地下产业之一,利润极高。
谁都知道,街头上出现的这些所谓的“办证”或者“代办假证”之类的“广告”,办的都是假证件。所以,确切地讲起来,从语言含义方面来说,应该改为“办假证”或者“代办假证”才恰当,才准确。但是,如果真的改写成“办假证”或者“代办假证”的话,又显得太直接太刺激了,还好像不太严肃,起码得看起来显得文雅才行。原因有二:一是担心“客户”在心理上和面子方面都接受不了,不好意思,办的是假证,不知谁要上当受骗了;另一方面,直接写成“办假证”或者“代办假证”,岂不是自揭其短,不打自招了?自己的面子也不好过,也留下了最直接的证据给有关部门,有危险。
其实,无论是有需要的“客户”,还是负责供货的“厂家”,都知道那真的是假证,大家只是瞎子和哑巴一起吃汤圆,心里有数,不便明说出来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