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电影《不说话的爱》得到了观众的广泛好评。影片围绕聋人父亲马达与7岁女儿木木的故事展开,父女二人彼此为伴。马达前妻回国后提起抚养权变更诉讼打破了宁静,一个犯罪团伙谎称帮助马达胜诉引诱其参与保险诈骗,急于留住女儿的马达卷入犯罪。影片在讲述感人亲情的同时,也呈现了一幅司法保护特殊群体的生动画卷。
抚养权变更:法理与情理的交织
马达与妻子离婚时,双方约定由马达抚养女儿。然而,几年后,前妻以马达经济条件差、无法给孩子正常生活和美好未来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决由前妻抚养木木。看到这里,许多观众非常好奇:难道经济条件不好,就不能有抚养权吗?
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原则,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时,开创了以“少年法庭”为代表的涉少案件审判机制。影片中,案件在“少年法庭”开庭,法庭墙壁是暖色调的,布置也有家的氛围;法官温和亲切、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孩子感到温暖,放下心理戒备。虽然前妻提出能给女儿更好的教育和生活条件,但教育并非只有出国一条路,金钱也不是衡量幸福的唯一标准,聪明伶俐的木木,生活充满欢声笑语。根据法律规定,虽然木木未满八周岁,不满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的情形。但是,为了最大化地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法庭仍然认真听取了木木的意见。不过,马达被蒙骗参与犯罪,在刻意撞车伪造事故时导致木木身心受伤,出现应激性失语,甚至有自闭风险。庭审中,木木向法官表示想要随母亲生活。基于此,法院从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作出变更抚养权的判决是公正的。
保险诈骗:犯罪与救赎的交织
影片中,犯罪团伙利用马达爱女心切但又不懂法的心理,夸大诉讼难度,谎称帮其聘请律师、开具“财产证明”,诱使他参与保险诈骗。面对犯罪分子精心编织的“胜诉诱饵”,马达虽有迟疑,但因急于留住女儿终究还是落入陷阱。这个犯罪团伙有律师、保险理赔员、修理工等多人,分工明确,属于刑法第二十六条“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即犯罪集团。这些人刻意制造豪车交通事故,骗取高额保险理赔款,低价维修后截留差价,其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
他们多次作案,每次违法所得均在20万元以上,情节恶劣,符合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规定。虽然刑法第十九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因为马达只是聋人,故无法适用此条款。不过,根据犯罪集团分工,马达只负责驾车制造单方交通事故,而对赃款的分配不掌握,属于从犯。综上考虑,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马达有期徒刑六年,体现了法律的威严。
司法保护:为特殊群体撑起保护伞
马达误入犯罪歧途令人叹息,也让我们思考能否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残疾人保障体系。在法律层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保障残疾人健康生活,平等参与诉讼。同时,人民法院积极落实“八五”普法要求,创新普法方式,通过案例、短剧等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法律宣传,力求让所有群体都能懂法。所以,现实生活中的马达,遇到抚养权纠纷时,可运用法律知识,对犯罪分子自信且勇敢地说“不”。
此外,人民法院还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一方面,加强无障碍诉讼服务建设。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法院通过专业翻译人员、人工智能系统,减轻了残障人士在诉讼中的障碍。另一方面,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援助覆盖面,优化援助程序,保障残障人士诉权。残障人士如果经济困难,可申请免费法律援助。
影片结尾令人欣慰。儿时的经历,鼓励着成年后的木木加入了法律援助队伍,用手语帮助一名被男老板性侵的听障女服务员发声,使不法分子受到法律严惩。这一情节不仅为故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也释放出司法的力量,照见了法治文明的进步。当木木用手语帮助听障女性发声的那一刻,观众看到的不仅是“世界可以无声,但他们永远有爱”的艺术升华,而且是人民法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
(作者单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