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5年度广东省职务犯罪检察(深圳)研究中心研究课题立项结果揭晓,50项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的课题脱颖而出,即将开启职务犯罪检察领域的深入研究与探索。
自《2025年度广东省职务犯罪检察(深圳)研究中心研究课题申报通知》发布后,社会各界积极响应,申报热情高涨。本次申报呈现出参与范围广、主体多元的特点,共收到111个课题。其中,广东省内上报课题85个;来自北京、江苏、贵州、江西等4个省份的检察人员积极申报6个课题;复旦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18所高校学者与检察人员联合申报20个课题,展现出检校合作的良好态势,课题申报总量持续稳定增长,为研究中心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此次课题评审工作严谨规范,研究中心邀请中山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深圳大学的专家学者组建专业评审组,召开2025年度课题立项评审会。评审过程中,专家们围绕课题研究价值、转化应用潜力、研究可行性、创新性等关键要素,综合考量课题负责人组织能力、课题组科研实力及成员过往科研成果,经过严格筛选与评估,最终确定50项课题立项,涵盖重点课题10项、一般课题20项、自筹课题20项。
在重点课题中,聚焦新型受贿犯罪、行贿罪认定、检察机关机动侦查权等前沿且关键的领域,如“新型受贿犯罪特征解析与法律规制”“行贿罪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的实证困境与认定路径”等课题,将为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指引;一般课题涉及招投标领域职务犯罪协同治理、人工智能在证据审查中的应用等热点话题,紧密贴合时代发展需求;自筹课题则广泛覆盖跨境追赃、医疗领域犯罪预防等多方面内容,体现了对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各环节的全面关注。
为保障课题研究质量,研究中心将组建专家评审组对课题进行严格考核验收,对优秀课题成果予以通报表扬。验收合格的课题成果,不仅会颁发结项证书,还将择优推荐发表、结集出版,并邀请课题组代表参加成果汇报会。同时,研究中心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课题类型最终以完成质量和评审结果为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视情况提供经费支持。此外,明确要求各课题组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成果,严格把控研究进度。
此次课题立项,旨在推动各申报单位、主持人和成员聚焦职务犯罪检察实践,促进检察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鼓励课题主持人充分发挥引领作用,组织成员深入调研,积极开展专题研讨、专家论证;倡导检校合作课题高效整合高校研究资源,产出高水平成果,为广东省职务犯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编辑 李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