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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在林区巡 “火”无处遁形

时间:2025-06-11 来源:中国法治文化网 作者:李佳芳、王雪梅、刘虹丽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以及全国、全市、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025年进入防火期以来,长宁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长宁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林竹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等部门成立森林方灭火专班,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公安机关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积极联合林竹等部门扎实开展了林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工作,多警种深入重点林区,派出所所长当好辖区“警长、林长”,从源头上防范和排查林火灾风险,有效防止了森林火灾发生,专项行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长宁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安排部署,抽调相关警种、精干警力组成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制定详细工作措施,统筹、协调、组织实施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二、加强宣传,提高防火意识。宜宾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长宁县公安局,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宣传月、“3.30”警示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等重要节点,联合林竹等部门通过悬挂标语、发放资料、发送短信、走村串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禁止野外违规用火宣传活动,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让森林防灭火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林区,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森林防灭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森林防火的自觉性。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公安机关联合林竹等部门共出动宣传车辆30余车次,印发宣传资料10000份,设立宣传标语、横幅100余处,发送短信60000条。

  三、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县公安局联合林竹等部门积极开展林区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实施拉网式排查、地毯式清理,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重点加强对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农家乐、民宿、坟山墓地等重要部位,通讯电力、油气管线等重要设施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确保取得实效。通过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切实解决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防范森林火灾案(事)件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公安机关联合林竹等部门共出动执法辆600车次,出动执法人员1300人次,排查火灾风险隐患150处,整改火灾隐患150处,收缴火源火种6000个。

  四、严格执法,查处违规用火。长宁县公安局加强违规野外用火起火原因调查,积极协同赋权乡镇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执法中敢于较真碰硬、敢于担当作为。重点查处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林区及林缘100米以内烧秸秆、烧杂草等农事用火,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等祭祀用火,吸烟、烧烤、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野外生活用火以及其他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做到快查严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依法对涉事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达到了处理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方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公安机关协同应急等部门共立案查处3起,其中行政案件3起,刑事案件0起,行政处罚3人,劝导阻止 2000余人,同比上一年违规野外用火下降70%。实现了防火期无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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