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发布重要公告,犯罪嫌疑人张伟娟涉嫌诈骗罪一案,已由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本案被害人数量众多,经检察机关多方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未能成功送达相关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本案被害人告知其在诉讼过程中依法享有的权利与应尽的义务。具体权利义务详情可查阅《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检察机关表示,若被害人对相关事项存在疑问,可随时与检察院取得联系,检察院将全力为被害人解答,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审查起诉工作依法、公正、有序推进。后续,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审查案件证据,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公正处理。
编辑 李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