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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向前 一路争先——记“全国模范法院”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时间:2025-08-14 来源:中国法治文化网 作者:李佳芳 刘红军 刘畅

  在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前海,有一座形如天平的建筑——前海法治大厦,它静静矗立在前海湾畔,见证着这片热土上法治事业的蓬勃发展。这里,就是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的所在地。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成立于2015年1月,是最高人民法院确立的全国综合性司法改革示范法院。自成立以来,前海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和保障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的意见》有关要求,高效履行审判职能,积极推进跨境商事法律规则衔接,全力建设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为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前海深化改革开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宛如一颗璀璨的法治明珠,闪耀在前海的天空。

  前海法院的卓越表现得到了广泛认可,曾获评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其创新举措6次被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等向全国推广,21项成果入选广东自贸区、广东法院制度创新案例,71项改革项目入选前海制度创新成果。而在2025年1月,前海法院更是荣获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全国模范法院”称号,这是全国法院系统的最高荣誉,前海法院也成为了全国第一家获此殊荣的自贸区法院,实现了深圳近20年来此项荣誉的突破,充分体现了前海法院在提升前海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保障前海高质量发展中的突出成效。

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有竞争力涉外审判新速度,营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有竟争力

  走进前海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只见大厅宽敞明亮,布局合理。尽管前来办事的当事人并不多,但立案窗口前的工作人员却格外忙碌。

  “您好,您需要补充一下立案材料,相关要求我会通过短信发送给您,请注意查收。”一位工作人员用流利的广东话夹杂着英语,耐心地告知电话那头的当事人。另一边,另一位工作人员正专注于电脑屏幕,通过视频连线,细致地引导域外当事人完成授权委托手续。

  “你看这大厅办事的人不多,也是我们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升的体现。”前海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张艳红介绍道,“近年来,数字法院建设的成果在前海法院发挥了最大的效能,从立案到执行,都能在线上进行,方便了跨境诉讼的当事人,也让我们跑出了涉外商事审判的‘加速度’。”

  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司法工作主题,前海法院全力加快建设与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涉外审判体系和能力,为前海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展现出优越竞争力。

  前海法院集中管辖深圳市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从2015年2月至2025年7月,这里共审理该类案件25067件,案件覆盖美国、日本、俄罗斯等144个国家或地区,其中涉港商事案件就有15970件,数量位居全国法院前列。

  2023年,香港居民蔡先生和澳门居民袁先生将他们的债务纠纷案交由前海法院审理。“几年前谁能相信,案件审理期间当事人没有到过法院,没有提交过一份纸质文件,立案、授权委托、庭审都是通过一部手机完成的。”通过手机接收到判决书的案件代理人感慨地说,“程序效率高、诉讼成本低,还能准确适用域外法,对当事人来说,前海的法治就是安心投资的保障。”

  数据是最好的证明。2024年,前海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仅为3个月,与集中管辖前相比,该类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大幅缩短了14.2个月。如此高效的审判速度,在全国法院系统中都处于领先位置。

  这些数据的背后,是前海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机制的创新与开放。前海法院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体系化的域外法查明与适用机制,成功破解了域外法“找法”和“用法”难题。该院建立《域外法查明办法》等“5个制度+1个指南”的规则体系,首创香港法律专家在线出庭提供查明协助,截至2025年7月,累计适用域外法审理案件244件,其中适用香港法审理案件152件,数量在全国法院领先。

  “审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无论是数量还是效率,前海法院都在全国法院中处于领先位置。”前海法院副院长慈云西说,“保障当事人选择自己‘熟悉’的法律解决纠纷是其中一项重要工作,我们的目标是让我们的审判机制更加开放包容和透明高效,让域内外商事主体知道,前海法院是跨境纠纷化解最优、最快、最好的选择。”

  此外,前海法院还不断完善便捷的国际商事诉讼机制,让跨境诉讼更有效率。通过找准管辖、送达、举证、审判等流程节点,总结提炼实践经验,吸收港澳地区有益经验,围绕落实属实申述、港澳地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认证简化、证人出庭交叉询问等诉讼衔接点,形成10余项工作指引,简化港澳法人主体资格司法确认,推行远程在线进行授权委托等举措,有效破解了跨境诉讼的“空间”壁垒,降低了跨境诉讼成本,营造更高效协调便捷的大湾区诉讼环境。如今,前海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涉外商事审判优选地,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域内外商事主体选择在此解决纠纷。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3年11月,普华永道发布《前海合作区2023年度营商环境蓝皮书》,认为前海整体营商水平优异,“深港一体”成效明显,在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10项效率指标评估中,前海总分已接近中国香港、新加坡水平。这其中,前海法院高效的涉外审判工作功不可没。

多元解纷新范式,建设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更有辐射力

  在前海法院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有一处专门为香港调解机构设置的办公室。早上九点半,来自香港和解中心的调解员张永康已经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今天是周四轮到我值班,早上坐跨境巴士从香港过来,交通非常的便利。”张永康笑着说,“虽然大部分的调解工作都能在线上进行,但我每周都会抽出一天时间到前海法院现场处理案件,以便和内地的当事人面对面调解。这样能更好地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想法,有助于提高调解成功率。”

  这样的情景,只是前海法院探索搭建粤港澳大湾区领先的跨境商事争议多元解决平台的一个缩影。

  自2016年起,前海法院就开始探索整合大湾区解纷资源,搭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平台,助力前海全面建设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近年来,通过“平台建设、人才引入、机制对接”,不断整合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解纷资源,这一平台持续升级。“在多年探索的基础上,2021年底我们法院成立了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这是对一站式解纷平台的第三次升级。”前海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刘哲介绍说,“近三年来,我们创新跨境商事纠纷的解决机制,引入湾区高端专业人才,在全国率先试点港澳调解组织入驻法院,完成了跨境纠纷解决平台更多元、更开放、更融合的升级蜕变。”

  目前,前海法院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已聘请7名港澳专家成立ADR决策理事会,其中包括前任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香港立法会议员梁美芬等,同时聘请了35名大湾区律师、30名跨国律师为涉外涉港澳台纠纷解决专员。自2016年以来,先后有百余位港澳专业人士通过前海法院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成为决策咨询理事、特邀调解员、第三方评估专家等,以不同方式参与前海法院的跨境纠纷化解工作,为跨境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专业的智力支持。

  2024年6月,前海法院作为全国首批引入香港调解机构参与调解的试点法院,吸纳香港调解会、香港和解中心、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三家香港特邀调解组织参与法院调解工作,首推香港调解组织在湾区“执业”,打造涉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跨域纠纷治理新格局,为前海优化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注入了新的活力。三家专业调解机构入驻后,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专业的调解人员和成熟的调解机制,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截至2025年7月31日,已接收调解案件340件,已结案320件,调解成功147件,调解成功率45.94%。

  在调解实践中,前海法院推动调解方式“全融通”,在全国首批试点引入香港调解组织参与法院调解时,吸收融合香港促进式调解特点,结合内地评估式调解优势,建立既尊重当事人自主性,又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建议的“促评一体”调解新范式,促进内地和香港调解实践包容统一。香港调解会理事宁秀萍主持调解的一宗拉美某公司与深圳某模具厂买卖合同案件便是典型案例。2020年,拉美某公司向深圳某模具厂订购了10万美元的机械设备,因海运费用暴涨导致合同长期未能履行,2024年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后仍受海运成本影响无法正常履行,拉美公司遂诉至前海法院要求退还货款和利息。调解中,宁秀萍秉持减少双方损失的原则,先以促进式调解引导双方自主提出方案,定下继续合作的基调;在运输费用分担陷入僵局时,又采用评估式调解技巧,结合当前贸易趋势提议“商业伙伴更需共克时艰”,最终打动双方达成一致,前海法院对调解协议出具文书,化解了这宗纠缠5年的跨境贸易纠纷。

  “调解机制的融合、调解方式的互补,都能让我们大湾区的调解模式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视野中更加有辐射力。”香港调解会副主席马嫊傃表示,“香港的促进式调解更灵活,更适合跨境商事纠纷的解决,而内地的线上调解方式更高效和低成本,能提升跨境纠纷解决的透明度和信任感,两者结合的‘前海模式’非常值得推广。”

  为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和专业性,前海法院制定香港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指引,全面涵盖授权委托见证、调解期限计算、调解工作记录、调解协议撰写、司法确认申请等内容,并配备法官助理专人对接香港调解组织,做好沟通答疑衔接工作。同时,与三家香港特邀调解组织联合开展“线上+线下”调解课程培训,组织香港调解组织调解员定期参加法院开展的系列培训,围绕民间借贷纠纷、股权转让纠纷等主题讲授调解技巧,强化其对内地与香港法律规则“双重掌握”优势。截至2025年7月底,香港调解组织调解员在前海法院参与各类培训共15期。

  如今,前海法院的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已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商事纠纷解决的重要平台,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多元化的解纷途径,降低了纠纷解决成本,还提升了前海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影响力,为前海建设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奠定了坚实基础。而该项改革工作也回应了2024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升华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中第十二项“建立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要求。

湾区联通新引领,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更有感召力

  前海法治大厦四楼,电梯门一打开,簕杜鹃、紫荆花和白莲花的线条蜿蜒交错,映入眼帘,仿佛奔流不息的珠江水,引导着人们在前海相遇驻足。这里,是前海法律文化国际交流中心,也是前海法院推动跨境商事法律规则衔接的重要阵地。

  “‘烫平’法律规则体系‘皱褶’可提升跨境商事活动的可预期性和确定性,前海法院推动跨境商事法律规则衔接,集合湾区法治优势,提升前海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为前海建设成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提供了内生动力。”在前海法律文化国际交流中心的展示厅里,播放着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院长习超的采访片段。习超曾担任过前海法院的香港地区陪审员,现在作为前海法院港澳地区专家研究员,深度参与了前海法院推进跨境商事法律规则衔接的工作。

  同样来自香港的资深大律师王鸣峰也非常关注前海法院推进跨境商事法律规则衔接的制度性成果。他表示:“前海法院开展内地与香港地区商事法律规则比较研究,一方面让商事主体了解内地与香港地区商事法律规则的异同;另一方面也能让法院、仲裁机构等更加熟悉商事法律规则差异,引导纠纷更有效率地化解。这对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的商事交流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前海法院把握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全新定位,积极发挥“两制”之利,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关于“探索不同法系、跨境法律规则衔接”的要求,深度推进跨境商事法律规则衔接,丰富拓展制度内容,形成24项衔接点,推动大湾区法律规则“软联通”和港澳人才“心联通”,为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提供了有力支撑。

构建法律规则深度衔接体系,夯实跨境司法基础

  前海法院从程序、法律查明、调解方式三个维度发力,构建起全方位的法律规则衔接体系。在程序衔接上实现“全流程”,围绕管辖、送达等关键节点形成10余项工作指引;法律查明上实现“全覆盖”,通过“5个制度+1个指南”体系,让域外法适用更清晰;调解方式上实现“全融通”,创新“促评一体”调解新范式,促进内地与香港调解实践包容统一。这一体系的构建,为跨境商事纠纷的高效解决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打造要素流动全链条衔接体系,服务湾区市场一体化

  为推动要素在大湾区自由流动,前海法院深化“前端”衔接理论研究,以股权转让、民间借贷等纠纷多发领域为重点,系统化开展比较研究,编写出版《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研究》系列丛书。该丛书以前海法院审判实践为主要素材,选取公司法、民间借贷、诉讼规则三个主题,采用中英对照形式,清单式呈现内地与香港在成文法、司法裁判等方面的异同点,有效弥合大湾区商事法律信息差。同时,推进“后端”实践应用,将研究成果转化为诉讼管辖和送达示范条款、公司法章程示范文本等,直接便利跨境投资,促进湾区市场一体化建设。

形成法律人才广泛连接体系,凝聚湾区法治合力

  人才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力量。前海法院通过聚合国际解纷人才、专业研究智慧和协同发展力量,构建起多元化的法律人才连接体系。先后选任81名香港陪审员,聘请港澳地区及外籍特邀调解员,邀请7名港澳专家提供决策咨询;引入4名港澳高校专家研究员,接收12批36名司法研修生,协助形成20余项研究成果;增强与港澳司法交流力度,接待香港终审法院三任首席法官、香港政府律政司三任司长、澳门特区第六任行政长官岑浩辉等港澳专业人士750余人次来访,推动跨境司法交流常态化、机制化。

  “我们的推进跨境规则衔接之路就是湾区从‘软联通’到‘心联通’的实践之路。”前海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谢雯说,“完善诉讼规则、发布白皮书、编写丛书出版,不仅是跨境规则衔接的制度性成果,也是跨境法律规则衔接路径的规划图,更是大湾区法律人共同努力的成果集,展现出前海在凝聚湾区法治共识中发挥出的引领力。”

  前海法院的一系列实践,在多个典型案例中得到生动体现。在香港美某公司诉深圳达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中,法院依法认定港澳投资企业在外商投资法施行后五年过渡期内调整组织机构需符合公司合营合同、企业章程,保护了港资企业平稳运作;李某诉深圳兴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法院根据《香港公司条例》认定香港公司股东在公司被除名解散前的权利范围,维护了香港公司运作秩序;魏某诉魏某某、胡某债权债务纠纷案则确认当事人在香港诉讼产生的讼费损失可在内地法院主张,促进了两地诉讼规则衔接。

  此外,建某公司诉伟某公司合同纠纷案中,法院结合交易习惯等因素,认定香港公司使用蓝色小圆章在内地签订合同的效力;香港某银行申请执行案中,适用香港法律认定香港清盘企业和破产个人的合法代表人并成功送达文书;庄某诉文某寿等保证合同纠纷案中,采纳香港律师法律意见解决涉港民商事纠纷。这些案例涵盖公司治理、债权转让、合同效力、司法执行等多个领域,成为前海法院推进跨境法律规则衔接的生动注脚,也让更多市场主体感受到前海法治环境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从2016年至2025年7月31日,前海法院选任的81名香港地区陪审员参审案件1135件,完善规范的香港地区陪审员制度让港籍专业人士深度参与审判过程。“我是前海法院首批香港地区陪审员、首批香港地区调解员,也是首批入驻法院的香港调解组织的负责人。”香港和解中心、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主席罗伟雄回忆道,“我主持了前海法院首个适用香港法律案件的调解,见证了和我一样的港人,实实在在参与了法院的案件审判,是前海法院让湾区法治融通更加具象化的体现。”

  站在前海法治大厦四楼露台,玫瑰色夕阳缓缓沉入大海,远处建筑工地机声隆隆,跨海高速上车水马龙。这片充满活力的土地,正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处处洋溢着奋斗的气息。而前海法院,正如同一位坚定的守护者,矗立在这片改革热土之上,以法治的力量护航每一次探索、每一份创新。

  在这里,法官们的法槌敲响的不仅是是非曲直的裁决,更是对市场活力的呵护。面对跨境贸易中的新型纠纷,他们用专业解读规则,让不同法域的碰撞有了清晰的答案;遇到科技创新中的权益争议,他们以审慎划出边界,既保护创造者的热情,也不阻碍技术迭代的脚步。那些在办公室里彻夜亮起的灯光,映照着对“先行先试”的深刻理解——既要为大胆探索的人披上法治铠甲,也要为市场秩序筑牢制度堤坝。

  当海风掠过法院的玻璃幕墙,带来的不仅是前海的潮声,更是法治与改革同频共振的回响。从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到试点引入香港调解组织,每一项制度创新都像一粒种子,在这片土地上生根发芽,最终长成守护开放的浓荫。在这里,法治不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能听懂创业者心声、能回应时代需求的温暖力量,让每一个逐梦前海的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如同那每日如期而至的朝阳,照亮奋斗的前路。

编辑 李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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