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李佳芳 通讯员 光检宣
光明区检察院与会昌县检察院
签署未成年人检察结对共建协议
为认真贯彻中央、最高检对口支援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广东省检察院及深圳市检察院对口援助框架协议,9月8日,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与赣州市会昌县人民检察院共同举行《2025-2027年未成年人检察结对共建协议书》会签仪式。
会签仪式由光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汉俊主持,会昌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伟民,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吴祖春,光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马东梅及两地有关检察人员参加会签仪式。
钟伟民检察长表示,此次与光明区检察院签署未成年人检察结对共建协议,是推动会昌县检察院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契机,会昌县检察院将认真学习借鉴光明区检察院在未检机制建设、数字平台应用、综合司法保护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推动本地未检工作理念更新、能力提升、机制优化,切实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质效。
刘汉俊检察长表示,光明区检察院与会昌县检察院开展未检结对共建,是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实践。我们将坚持“共建共享、注重实效、持续发展”的原则,围绕业务建设、人才培养、文化建设等方面深化合作,强化资源共享与机制协同,努力打造具有示范意义的跨区域未检协作样板,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动两地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双方将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部署要求,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合作共建,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升的目的,助力双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现代化加速推进。
编辑 李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