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党中央就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部署,明确自今年7月起,利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规范黑恶犯罪滋生的行业乱象,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为何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安排、预期目标等问题,中央政法委负责同志接受记者采访,作出权威解答。
问:党的二十大以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党的二十大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群众急难愁盼,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黑恶犯罪发案大幅下降,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党风政风不断净化,基层基础更加牢固,发展环境持续优化。2025年,全国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2.8%,为新世纪以来最低;命案同比下降8.7%,同样处于本世纪低位。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2025年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满意度达94.55%,连续7年保持92%以上高位;全国群众安全感98.23%,连续6年稳定在98%以上。
问:为什么要组织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答: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效有目共睹,但必须清醒认识,黑恶犯罪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复杂性,部分黑恶犯罪不断翻新变异,传统黑恶隐患尚未彻底根除,常态化扫黑除恶仍需持续发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部署,兼具重大现实意义与深远战略考量。
这是伟大历史进程赋予的新使命。我国正处在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阶段,“十五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对风险防范处置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必须紧紧围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心任务,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高压震慑,坚决铲除侵蚀社会肌体的毒瘤,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续写社会长期稳定奇迹。
这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现实需要。黑恶势力直接侵蚀群众安全感,群众即便物质生活富足,缺少安全保障,也无法安心工作生活。伴随信息化快速发展,传统黑恶犯罪与网络犯罪交织叠加,新型黑恶犯罪严重侵害群众人身财产权益。必须紧盯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违法犯罪,深挖核查线索、攻坚重大案件,给广大人民群众吃下“定心丸”、睡上“安稳觉”。
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的时代要求。黑恶势力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绊脚石,公然藐视法律权威、践踏法治尊严,扰乱正常社会治理秩序。必须坚决打好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的攻坚战,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面提升依法打击、防控、治理黑恶犯罪能力,在法治轨道纵深推进扫黑除恶。
这是应对黑恶犯罪新态势的现实课题。相较于普通刑事犯罪,黑恶犯罪严重动摇执政根基、破坏社会秩序,危害更深、影响更广。当前黑恶犯罪隐蔽化转型特征凸显,逐步实现由网下向网上、由显性向隐性、由硬暴力向软暴力、由传统领域向新兴行业蔓延演变。必须树立长期斗争思维,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断提升对新型黑恶犯罪的发现、查处与惩戒水平。
问:此次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是什么关系?
答:扫黑除恶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要做到集中攻坚与常态整治有机结合。本次专项斗争,立足常态化扫黑除恶既有工作基础,针对黑恶犯罪新动向开展的深化惩治行动。重点打击依托网络平台实施非法放贷、恶意索赔、非法催收、劳务碰瓷、舆情敲诈、网络水军滋事等涉网黑恶势力,以及实施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的软暴力黑恶团伙。
问:此次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四中全会部署,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盯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表现、新特点、新趋势,统筹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把打击黑恶犯罪同反腐败、基层“拍蝇”紧密结合,坚持长期斗争、依法打击、标本兼治、精准督导,持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专项斗争坚持六项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专项斗争全过程各环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落脚点,做到斗争过程群众参与、斗争成效群众评判、斗争成果群众共享;坚持法治思维,严守法治轨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坚持宽严相济,保持依法严惩力度,对具备法定从宽情节的依法予以处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新领域新问题攻坚克难,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坚持综合治理,兼顾当下整治与长远建设,边打击、边治理、边建制,完善源头防范长效机制,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
问:专项斗争明确要严厉打击突出黑恶违法犯罪,本次打击重点有哪些?
答:专项斗争持续深挖传统黑恶犯罪,紧盯犯罪新动向,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依法严惩“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严打黄赌毒合流犯罪团伙、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作案;严厉打击操控、侵害未成年人的黑恶团伙。聚焦网络犯罪,依法打击裸聊敲诈、非法放贷、暴力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劳务碰瓷、强迫消费等依托网络、软暴力实施的黑恶犯罪。
对群众反映强烈、案情重大复杂、办案阻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用好异地用警、提级管辖、专案攻坚手段推动案件突破。强化涉案黑财清缴,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根基,防范死灰复燃。
问: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政法机关如何确保严格依法办案?
答:政法机关严格依照《刑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恪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公安机关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固定证据,夯实侦查取证基础;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各司其职,精准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办案过程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保障律师正常执业权利。
问:群众发现涉黑涉恶线索,有哪些举报渠道?
答:广大群众可以通过多条渠道检举揭发线索:
一是全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搜索“12337”,或通过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公众号入口登录,即可提交线索,全国扫黑办实时受理;
二是公安部、国家信访局、各省级扫黑办公布的举报渠道,以及电信、金融等行业主管部门、互联网平台投诉举报通道;
三是各地专项斗争期间新发布的举报热线、平台、邮箱、来信地址。
各类线索将规范开展转办、督办、核查、反馈,必要时开展提级复核,推动线索查深查透。严格落实线索保密、举报人保护、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
问:专项斗争强调有网必破、有伞必打,在深挖彻查“保护伞”“关系网”方面有哪些部署?
答:始终坚持扫黑除恶和打伞破网同步部署、同步发力。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线索快速移送机制,深挖黑恶犯罪背后腐败问题、保护伞、关系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黑恶与腐败深度交织的重点案件加大督办力度。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侦查职能,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同时强化事前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问:如何健全完善黑恶犯罪预防治理长效机制?
答: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针对网络黑恶犯罪,压实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深化网络空间治理,斩断公民信息泄露、非法软件开发、养号控评、跑分洗钱等上下游利益链条。针对网络放贷乱象,监管部门加大对运营商、银行、互联网企业监督管理,规范网络借贷业务,从源头遏制非法催收等衍生犯罪。用好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三书一函”,压实行业监管责任,补齐监管短板。
持续强化重点地区治理。整治农村宗族势力乱象,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严格落实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建强基层战斗堡垒。针对举报集中、警情高发、治安问题突出的区县开展重点整治,化解治安乱点,遏制黑恶势力向农村渗透蔓延。
编辑 李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