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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时空的传递 《我的生活》落赠芙蓉区法院

时间:2026-04-11 来源:中国法治文化网 作者:孙红梅

  4月10日下午,湖南省政法系统书画诗词研究会主席团成员,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湖南省检察官文联原主席陈海波,政法文化网执行站长唐宁一行,应邀到访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开展文化交流与指导活动。

  陈海波向芙蓉区法院捐赠了其母亲、芙蓉区退休干部欧彬贞同志的著作《我的生活》,以及由湖南省政法系统书画诗词研究会编辑、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的《湖南政法诗词集锦》,受到芙蓉区法院干警的热烈欢迎。


  芙蓉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汪琳杰带领相关部门干警热情接待。陈海波一行首先参观了芙蓉区法院院史荣誉室和“法官之家”图书室。院史荣誉室以图文并茂的展陈,生动记录了芙蓉法院自1955年6月1日建院以来,各个历史时期的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工作场景。陈海波对该院七十年来“筚路蓝缕”的发展历程深感震撼,并对法院在审判执行等工作中荣获的多项国家及省市级荣誉表示祝贺。在“法官之家”图书室,陈海波对法院精心设计、匠心营造干警精神文化活动场所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这是芙蓉法院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富有积极意义的探索。

  随后,双方举办了座谈会,观看了芙蓉区法院近三年工作宣传片,全面了解法院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芙蓉区法院审管办副主任孙红梅向来访嘉宾赠送了《芙蓉区法院工作年报》。双方围绕法治文化建设等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现场气氛热烈融洽。

  汪琳杰在讲话中表示,衷心感谢陈海波主席一行莅临芙蓉区法院参观指导,以及对法院法治文化建设给予的充分肯定。他指出,芙蓉区法院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在审判大楼办公场地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完成了文化阵地的建设与改造,有效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欧彬贞同志的著作《我的生活》将被作为“法官之家”图书室的“镇室之宝”予以珍藏。同时,汪琳杰表示,芙蓉区法院将多组织干警参加书画、诗词等文化活动,进一步丰富干警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法院法治文化建设走深走实。

摄影/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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