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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粤闽琼浙五省(区)法院签署红树林司法保护防城港宣言,共同维护国家海洋生态安全

时间:2025-04-18 来源:广西云-广西日报 作者: 张冠年 吴琪 张蕾

 

  4月15日,广西、广东、福建、海南四省(区)高级人民法院在防城港市联合召开红树林司法保护协作会,并发布桂粤闽琼四省(区)红树林司法保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

  桂粤闽琼四省(区)海洋资源丰富,是我国红树林保护范围最广、最密集的区域。2024年4月,桂粤闽琼四省(区)高级法院签订红树林司法保护合作协议,为红树林生态保护与治理提供司法保障。

  一年来,桂粤闽琼四省(区)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红树林保护纳入环境资源审判“一盘棋”,以刑事审判惩治犯罪、民事审判修复生态、行政审判监督履职、公益诉讼维护公益,创新“蓝碳+司法”“技术调查官”“碳汇认购”等实践,在红树林畔设立巡回法庭、司法基地,构建起“惩治、修复、预防”三位一体的司法防线。

桂粤闽琼浙五省(区)法院签署红树林司法保护防城港宣言,共同维护国家海洋生态安全

  广西、广东、福建、海南、浙江五省(区)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桂粤闽琼浙五省(区)红树林司法保护防城港宣言》。吴琪 摄

  会上,广西、广东、福建、海南、浙江五省(区)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桂粤闽琼浙五省(区)红树林司法保护防城港宣言》,从坚持最严法治理念、强化生态修复导向、加强专业审判建设、深化司法协作、共促司法成果转化等方面,探索建立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的红树林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以高质量司法保护助力红树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恢复,共同维护国家海洋生态安全。

  据了解,广西红树林面积占全国的34.7%,居全国第二。据介绍,广西法院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红树林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落实一体保护、高效务实、共享共通的协同工作要求,落实预防优先、生态修复、恢复为主原则,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建设,为红树林生态保护与治理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 责编:张悦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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