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春意盎然。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学生法治观念与自我保护意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3月9日上午,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祥温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坪山高级中学,为全体师生带来新学期“开学法治第一课”。

课堂上,陈祥温副检察长结合青少年身心特点与成长规律,深刻阐释法律对青少年成长的重要护航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法治观念。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他结合校园真实案例,重点解读学生欺凌法律界定、未成年人违法惩戒等内容,明确指出“年龄不是违法挡箭牌”,教育学生自觉抵制校园欺凌,敬畏法律、遵守法律。
针对校园欺凌防范与应对,陈祥温副检察长提醒同学们,面对欺凌,沉默纵容与以暴制暴均不可取,要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报告,主动寻求学校、检察机关等部门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他介绍,坪山区检察院“小坪宝”未检团队长期深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持续提供司法救助、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全方位服务,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法治教育是青少年成长的必修课,是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基石。”陈祥温副检察长寄语全体学生,希望大家以此次法治课为契机,将法律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树立法治信仰、严守法律底线,在法治护航下健康成长、逐梦前行。
下一步,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履职实效,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不断丰富普法形式、提升普法实效,以更精准、更暖心的司法服务,护航辖区青少年在法治阳光下向阳而行、茁壮成长。
编辑 李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