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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时代电商平台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优化路径

时间:2025-07-10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钱越尔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借助“互联网﹢”战略的推动,食品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通过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购买食品已成为很多消费者的日常选择,电商平台也由此成为食品销售的重要渠道,并深度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然而,伴随这一趋势而来的网络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由于网络食品交易具有虚拟性、隐蔽性和跨地域性的特点,相关食品安全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且难以治理。我国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将其纳入总体国家安全观框架,并颁布了食品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从立法、执法和司法等多个层面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与治理。然而,由于政策措施的滞后性、互联网技术的快速迭代以及消费者行为模式的变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现有治理体系仍面临诸多挑战。因此,有必要从立法、执法和司法三个维度进一步优化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有效遏制电商平台上的食品安全犯罪行为,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从而推动电商平台食品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

  科学立法,源头精控

  随着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的深度融合,现实社会与虚拟社会交织形成的“双层社会”已初步成形。由此,犯罪发生的场域从单一的“现实物理空间”扩展为“现实物理空间”与“网络虚拟空间”并存的双重平台。一个犯罪行为既可能完全在网络虚拟空间中完成,也可能同时跨越虚拟与现实两个平台实现。这种变化迫切需要构建传统刑法适用于“双层社会”的解释路径和适用规则。在刑事立法方面,围绕食品安全领域的犯罪问题有以下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第一,明确危害电商食品安全犯罪的对象范围。当前,食品配料表日益复杂,食品添加剂超标已成为普遍现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要的民生问题。2021年12月,“两高”联合发布了修订后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了对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相关产品等典型犯罪行为的定罪处罚标准。然而,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方式不断翻新,亟须进一步细化食品添加剂超标程度和范围的具体规定,以确保相关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畴。

  第二,健全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罪过形式。实践中,因违反安全生产义务而导致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进入流通领域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在某些案件中造成了严重后果。为此,建议增设过失危险犯条款,强化刑法的预防功能和保障作用。

  第三,适当降低部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成立条件。抽象危险犯的立法模式具有积极防控风险的功能,能够有效回应食品安全领域对刑法保护的需求。

  此外,在其他立法层面,应注重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并针对网络直播、自媒体、知识社区问答等新媒体业态以及算法推荐、深度伪造等新技术应用制定完善的规范管理办法。同时,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法配套规定和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电商平台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数据安全管理、网络安全审查等管理制度,加强对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研发应用的规范引导。

  强化执法,科技赋能与时俱进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从严,强化力度,与时俱进,科技赋能,让法律法规对社会行为的规制能力在实践中得到充分彰显。

  (1)大数据技术应用优化

  第一,提升数据质量与整合度。进一步完善数据收集系统,确保从食品商家入驻、商品上架、交易过程到售后评价等各个环节的数据全面、准确、及时地被收集和整合。例如,通过与更多政府监管部门的数据共享,获取食品生产企业的资质、许可、抽检等多维度数据,与平台自有数据进行深度融合和比对,提高对商家和商品风险评估的精准性。

  第二,强化风险预测与预警。利用更先进的大数据分析算法和模型,对海量的交易数据、用户评价数据、商家行为数据等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实时监测食品销售中的异常情况,如短期内销量异常增长、大量投诉集中在某类食品或商家等,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同时,结合季节性、地域性等因素,对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前瞻性预测,提前部署执法资源进行防范。

  第三,精准执法与个性化监管。根据大数据分析结果,对不同风险等级的食品商家和商品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实施精准执法。对于高风险商家和问题商品,加大检查频率和执法力度;对于低风险、信誉良好的商家,可适当减少常规检查次数,提高执法效率的同时降低对合规商家的干扰。

  (2)区块链技术应用深化

  第一,完善食品溯源体系。进一步拓展区块链技术在食品供应链中的应用范围,确保从食品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到销售终端的每一个环节的信息都能准确、完整地记录在区块链上。同时,提高溯源信息的可读性和可操作性,方便执法人员和消费者快速查询和追溯食品的来源及流通过程,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能够迅速锁定责任主体。

  第二,增强数据安全性与可信度。不断优化区块链的加密技术和共识机制,防止溯源数据被篡改或伪造,确保食品溯源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此外,通过建立区块链节点的准入和管理机制,保障参与溯源的各方节点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提高整个溯源体系的稳定性和可信度。

  第三,与其他技术协同融合。将区块链技术与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相结合,实现食品信息的多维度交叉验证和智能分析。例如,通过物联网设备实时采集食品在运输和仓储过程中的环境数据,并将其与区块链上的物流信息进行关联分析,及时发现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

  (3)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拓展

  第一,智能识别与监控。利用人工智能图像识别和视频分析技术,对食品商家的生产经营场所、后厨操作、包装标识等进行实时监控和智能识别。例如,自动识别商家是否存在违规添加、虚假标注、卫生不达标等问题,并及时向执法人员推送预警信息,实现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快速发现和及时处理。

  第二,智能客服与投诉处理。优化人工智能客服系统,提高对消费者食品安全投诉和咨询的处理效率和准确性。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技术,智能客服能够快速理解消费者的问题并给出准确的解答和建议,同时将有价值的投诉信息及时转递给执法人员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第三,执法辅助决策。借助人工智能的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能力,对大量的食品安全执法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和分析,为执法人员提供执法依据和决策支持。例如,在处理复杂的食品安全案件时,人工智能系统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提供类似案例的处理结果和相关法律条款的适用建议,帮助执法人员做出更加准确和公正的执法决定。

  多措并举筑牢司法防线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通过强有力的措施保障其高效运行,并借助智慧司法手段构建起打击违法犯罪的坚实屏障。

  (1)深化部门间的协同合作

  第一,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执法和司法机关应与相关平台建立紧密且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办理进展、证据标准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深入交流与研讨,达成共识以提升协作效率。

  第二,推进数据共享与线索移送。当平台监测到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线索时,应及时、准确地将相关信息移送至司法机关,并协助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同时,司法机关亦可将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反馈给平台,为平台日常监管及风险防控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第三,强化联合培训与业务交流。司法机关与相关平台共同组织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邀请法学专家及司法实务人员对平台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与执法技能的专业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与业务水平;此外,平台也可向司法机关分享在食品安全治理领域的先进技术和实践经验,共同推动食品安全犯罪治理能力的提升。

  (2)推动公益诉讼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当检察机关针对食品安全问题提起公益诉讼时,电商平台公司应主动配合,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和技术支持,协助检察机关查明案件事实,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例如,利用平台的大数据资源和技术优势,帮助检察机关追溯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明确责任主体及损害范围等关键要素。

  对于涉及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应积极探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机制,引导和支持消费者或其他受损方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此举不仅能够显著提高食品安全犯罪的成本,还能为受害者提供更为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途径。

  (3)依托司法大数据提升治理效能

  第一,深入分析研究司法案例。平台应系统性收集并分析食品安全犯罪的司法案例,总结犯罪行为的特点、规律及发展趋势,为平台日常监管与执法工作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深度剖析,及时调整和完善平台的食品安全治理策略,增强治理工作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第二,构建精准的风险评估模型。结合司法大数据与平台自身业务数据,开发食品安全犯罪风险评估模型,对食品商家及商品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与预警。依据模型评估结果,对高风险对象实施重点监控与管理,提前采取预防措施,有效降低食品安全犯罪的发生概率。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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