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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反诈百日宣传丨跑腿取快递?小心踩进犯罪坑!

时间:2025-08-25 来源:中国法治文化网 作者:

本网讯 李佳芳 通讯员龙检宣

基本案情

  2025年2月20日,小志在抖音结识一个昵称“飞鱼”的人。飞鱼告诉小志,只要帮忙跑跑腿,收一下现金包裹,再转交给指定的人,就能够轻松日赚300元。为生计发愁的小志听说还有这种既不需要门槛,又轻松赚钱的活,毫不犹豫地答应参与,并让飞鱼帮忙牵线上工。

  于是,飞鱼为其提供了一台已注册好微信号的手机,指引其下载某APP,并加入由上家建立的跑腿群。小志则按照上家在群里的指令,使用该微信号引导电信诈骗被害人将现金包裹放至偏僻地段,并躲在暗处偷拍前来放现金包裹的被害人视频给上家。待上家确认被害人身份,等被害人离开后,小志便上前取得包裹、清点数额,再转交给上家安排过来接收的人。

  2月22日,小志在深圳市某区某街道废品站附近成功收取2个现金包裹。同日下午,小志再次接单时,被掌握线索的民警当场抓获。

  6月16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小志提起公诉。6月30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追求一份满意的工作是人之常情,但若被不法之徒利用,便容易掉入犯罪的深渊。在日常生活中,请一定注意提高警惕,勿贪勿念。犯罪份子常以“高薪”“轻松”为幌子,利用“代收包裹”等看似简单的任务,诱使他人参与犯罪。如若遇到“要求在偏僻地点交接”“使用加密聊天软件沟通”的“跑腿活”,务必果断拒绝!一时贪图高薪,极可能沦为犯罪链条的一部分,面临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编辑 李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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