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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名初中生凌晨盗窃,深圳检察机关“教育挽救”助迷途少年重返正途

时间:2025-09-17 来源:中国法治文化网 作者:李佳芳 周明璋

  2025年9月17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披露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处理结果。三名初中生凌晨作案窃取9250元现金及两条香烟,检察机关未简单“一诉了之”,而是通过“司法+教育+帮教”协同机制,助三人重归人生正轨,结局温暖且发人深省。

  案件回溯至2024年3月,初中生小陈提议“找钱花”,召集小方、小何(均为化名)在深圳某商场停车场伺机盗窃。三人发现一辆未上锁汽车后,分工放风、翻找,共窃取车内9250元现金与两条香烟,赃款被平分用于上网、消费,香烟由小陈处理。被害人报警后,2024年5月该案被移送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阶段,检察机关委托社工机构开展社会调查与心理测评,精准区分三名涉事未成年人情况:小陈、小方常逃课、夜不归宿,家庭教育缺失且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属严重不良行为人,被确定为临界预防对象;小何虽年满16周岁,但系受邀约作案,主观恶性小,且监护人已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基于“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坪山区人民检察院作出差异化处理:将小陈、小方送入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对小何以盗窃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定八个月考验期,同步送入专门学校进行六个月矫治教育。

  为确保矫治效果,坪山区检察院联合区关工委打造“耆暖小坪宝”团队,吸纳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五老”力量,为三人定制个性化帮教方案。检察官定期开展法治教育,用案例让他们认清违法危害;“五老”志愿者通过谈心分享人生经验,引导反思振作;团队还组织社区服务、环保宣传、关爱孤寡老人等公益活动,小何曾因主动帮老人搬重物获居民称赞,逐渐体会到奉献的快乐,重塑自我价值。

  2024年8月起,三人在专门学校接受系统矫治。期间,针对小陈因父亲“拳打脚踢”式教育导致行为偏差的问题,志愿者上门传授科学沟通与教育方法,改善其家庭关系;小方因家长未及时办理入学手续面临失学,检察官移送线索至区教育局,协助完善手续确保其顺利返校。

  最终,小何因矫治成效显著被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小陈、小方也在矫治期满后顺利出校,三人均回归正常学习生活。截至目前,“耆暖小坪宝”团队已以校园、社区为阵地,开展法治漫画巡展、模拟法庭等活动24万余人次,围绕青少年吸烟、逃课、霸凌等问题普及法律知识,用孩子易接受的方式传递法治敬畏心。

  此次案件处理,是深圳检察机关探索未成年人保护的生动实践——以法治为框架,以教育为手段,以回归社会与学校为目标,通过“司法程序+专门教育+多元帮教+家庭教育指导”协同机制,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又为迷途未成年人构建包容性成长环境,真正实现“挽救最大化”。

编辑 李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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