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二手手机产业蓬勃发展,有效盘活闲置资源,助力循环经济发展,切实满足了群众多层次消费需求,成为践行资源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理念的重要载体。然而,在行业良性发展的背后,一条未经授权、假冒侵权的非法翻新黑色产业链悄然滋生,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商标权人及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不法分子以低价回收各品牌正规二手手机,在未取得注册商标权所有人许可的前提下,擅自更换非原装后壳、电池、屏幕等核心零部件,通过维修、重构等方式对手机进行非法翻新,随后借助线上交易平台、线下电子产品市场,以“原装正品”“官方翻新”“优质二手”等名义对外销售。此类对商品进行实质性改造的行为,不仅极易引发产品质量、公平交易、商标侵权等民事纠纷,更触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刑事法律规定,突破法治底线,严重损害品牌方知识产权。
针对这一侵害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乱象,深圳市龙华区检察院聚焦产业链全环节,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从严惩治非法翻新、组装、销售等各类犯罪行为,以司法力量筑牢知识产权保护屏障,全力维护电子产品市场公平秩序。
源头造假:非法委托组装 侵权牟取暴利
非法翻新产业链的源头,始于无授权的零配件供应与委托组装。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未获得任何手机品牌官方授权的情况下,非法购置屏幕总成、主板、摄像头等假冒零配件,委托他人违规加工组装某品牌手机,将拼凑而成的侵权假冒手机批量销往电子市场。经司法机关核查,该案非法经营数额高达665万元。
龙华区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定,刘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委托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并对外销售,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综合刘某某自首、认罪认罚、取得商标权利人谅解等量刑情节,法院依法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中间加工:贪图不法利益 沦为犯罪帮凶
在高额利润诱惑下,部分加工从业者主动参与非法翻新,成为侵权链条的关键环节。犯罪嫌疑人洪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承接上游不法分子委托,招募工人使用假冒伪劣零配件,批量加工、组装某品牌假冒手机,完成组装打包后交由上游流转。洪某某以每部手机8至13元的标准收取加工费,累计违法所得超过35万元。
龙华区检察院依法审查后认为,洪某某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协助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假冒注册商标,参与手机非法组装加工,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鉴于其系从犯,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情节,法院依法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辅助流转:提供检测寄送 助推侵权产品流通
非法翻新手机得以流向市场,检测、打包、物流等辅助环节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犯罪嫌疑人张某受上家指使,负责采购、接收各大品牌假冒二手及翻新手机,对手机进行功能检测、打包封装,并按照指令将涉案手机通过物流寄送境外销售。张某以每部手机7至20元的标准收取检测、打包费用,涉案货值金额达47万余元。
龙华区检察院审查认定,张某明知他人从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犯罪活动,仍为其提供检测、打包、运输等帮助行为,依法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共犯。结合其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终端销售:直接面向市场 侵害消费者权益
产业链末端的销售环节,直接损害消费者切身利益。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不仅为上游犯罪分子提供资金支持、介绍销售渠道,协助销售更换非原装后盖、屏幕的假冒品牌翻新手机,还自行采购此类手机直接对外售卖,涉案非法经营数额达42万余元。
龙华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郭某某明知是假冒品牌翻新手机,仍提供资金帮助并参与销售,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其自行采购并直接销售假冒手机的行为,同时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综合其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依法对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全链条精准打击 筑牢知识产权保护防线
电子产品正规翻新属于资源再利用的合法经营行为,与非法侵权翻新有着本质区别。而涉案不法分子使用假冒零配件、违规包装开展非法翻新,破坏了商标识别功能的正常发挥,不仅改变手机原有品质与性能,误导消费者购买、造成商品来源混淆,更严重损毁品牌方商誉,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办案检察官提醒,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擅自使用假冒零配件翻新手机并牟利的行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明知是非法重构的翻新手机,仍冒充原装正品、官方翻新机对外销售的,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两类行为均将受到法律严惩。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守护市场公平。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聚焦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强化全链条打击、全方位履职,引导二手电子产品行业规范经营。同时提醒广大经营者严守法律底线,诚信合法经营;消费者选购二手电子产品时,务必选择正规渠道,仔细核验产品信息,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尊重知识产权、守护品牌价值、规范有序的电子产品消费环境。
编辑 李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