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执法一线

低价大牌U盘暗藏陷阱! 男子售假牟利42万获刑一年六个月

时间:2026-07-16 来源:中国法治文化网 作者:李佳芳 周明璋

  低价购进劣质仿冒U盘,仿造知名品牌包装线上售卖,靠差价牟取暴利,郑某自以为抓住“致富捷径”,最终难逃法律制裁。近日,经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低价囤假货,靠仿品赚差价

  2025年5月,郑某留意到知名品牌U盘线上销量火爆,抓住消费者追求高性价比的心理,打起售假歪主意。他批量购进无品牌授权、做工粗劣的仿制U盘,这批假货外观、品牌标识、外包装与正品高度雷同,普通消费者仅凭肉眼根本无法区分。

  看似和正品别无二致的U盘,内部存储芯片全是劣质配件,普遍存在容量虚标扩容、文件无故丢失、读写卡顿、高温发烫等故障,根本无法保障正常使用。

网店精心伪装,低价设消费陷阱

  拿到货源后,郑某在自己经营的电商店铺大肆售卖假冒U盘。商品页面标注“全新未拆封”“官方正品”“限时低价”等宣传话术,刻意营造正品促销假象。

  借助平台线上流量,他以低价走量模式将假货销往全国多地。大量消费者被低廉价格吸引下单,使用后才发现产品缺少官方防伪二维码、实际存储容量与标注严重不符、传输速度极差等问题,纷纷发起投诉。

  面对消费者质疑,郑某心存侥幸,错误认为自己仅转手分销,并非生产假货,算不上严重违法行为。

心存侥幸终落网,42万涉案金额换来刑罚

  错误的法律认知,让郑某付出沉重代价。2025年11月,警方接到群众报案后将郑某抓获,其上游制假窝点已另案查办。经核查,郑某销售假冒U盘涉案总金额达42万余元。

  2026年5月,案件开庭审理,法院综合全部犯罪事实,依法作出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温馨提示

  1.商家经营须知:只要明知商品假冒注册商标仍对外销售,不论自产还是中间商分销,涉案金额达标即构成刑事犯罪,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务必诚信守法经营。

  2.市民选购提醒:数码配件售假隐蔽性极强,购买品牌U盘、硬盘等存储设备,优先选择品牌官方旗舰店、线下授权门店,不要盲目追求低价。劣质扩容盘极易造成重要文件丢失,带来双重损失。

编辑 李佳芳

本网概况 | 通知公告 | 投稿专区 | 人才招聘 | 对外联络 | 法律声明 | 人员查询 | 联系我们

中国法治文化网 zgfzwh.cslai.org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 主办 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 承办

京ICP备13008251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1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52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