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是民生幸福最直观的底色,城中村街巷治理更是检验民生保障温度的前沿阵地。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擦亮辖区宜居宜业城市底色,深圳市光明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从刑事案件线索中深挖城中村环境治理痛点,通过检察磋商推动系统整改,依托数字化手段赋能长效治理,成功破解辖区城中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顽疾,以刚性法治力量守护群众家门口的洁净环境。

循线深挖:刑案线索牵出城中村环境公益损害
2026年5月,光明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过程中,敏锐捕捉到潜藏的人居环境公益受损线索。办案检察官迅速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对辖区14个城中村生活垃圾暂存点位开展全域实地勘查取证。

经全面核查发现,辖区城中村垃圾收运体系存在明显短板:垃圾暂存点位规划布局不合理,露天堆放无密闭围挡,排污、消杀除臭配套设施缺位。长期露天堆积的生活垃圾滋生蚊虫、散发异味,持续污染土壤与空气,挤占居民通行通道,严重影响群众日常生活,群众反映强烈。

精准履职:检察磋商联动多方打出综合治理组合拳
民有所呼,检有所应。针对调查核实的公益损害事实,光明区检察院秉持“诉源治理、协同共治”理念,与属地街道、城管、社区等相关行政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磋商,厘清各方监管职责,推动职能部门标本兼治、系统整治垃圾乱象,多措并举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
一、标准化改造垃圾点位,补齐硬件设施短板
科学优化城中村垃圾分类点位整体布局,对全部生活垃圾暂存点实施标准化升级改造,统一配齐密闭围挡、污水导流、消杀除臭全套配套设施,从源头杜绝垃圾露天堆放、污水渗漏污染问题。
二、常态化搭建三级联动长效监管机制
健全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合巡查、协同治理工作机制,细化各环节监管责任清单,压实属地、行业、社区全链条管护责任,实现城中村环境卫生巡查常态化、问题处置闭环化。
三、沉浸式开展基层普法,培育全民垃圾分类意识
检察官深入城中村街巷、居民楼栋开展垃圾分类普法宣讲,面对面讲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垃圾分类、绿色低碳生活知识,将环保法治宣传送到群众家门口,引导居民自觉规范投放垃圾。
四、数字化创新赋能源头减量,推动垃圾分类主动化
积极引入“深i回收”智能分类回收设施,依托智能设备便捷投放、分类积分返现激励机制,转变居民垃圾分类“被动应付”心态,实现群众主动参与、源头垃圾减量。
目前,智能分类回收设备已在3个城中村试点安装投用,该院同步推动相关部门制定推广方案,计划一年内实现辖区城中村垃圾分类点位全覆盖,以数字科技为城中村人居环境长效治理注入持久动能。
久久为功:以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守护民生宜居家园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监督整治城中村垃圾治理顽疾,只是光明区检察院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的缩影。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聚焦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人居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持续深化磋商、检察建议等柔性监督方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协同治理,以精准高效的检察履职,守护干净整洁、宜居宜业的幸福家园,切实把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民生治理实效。
编辑 李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