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是狱中相识的“兄弟托付”,没想到却是精心设计的“信任收割”。一名男子在看守所服刑期间结识狱友,刑满释放当日,非但没有改过自新、珍惜自由,反而利用狱友家属信息差,冒充看守所工作人员实施诈骗,骗取钱财、手机若干。法网恢恢,其再次触犯法律,最终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2025年,因涉嫌盗窃罪被羁押的嘉豪(化名),在看守所内结识了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羁押的阿强(化名)。服刑期间,二人朝夕相处、彼此倾诉,逐渐以“兄弟”相称。
阿强时常因牵挂女友心生懊悔,感慨自己犯错连累家人。嘉豪则不断出言安慰、假意宽慰,博取阿强信任。临近嘉豪刑满释放,阿强满怀期许,将心底心愿托付对方:希望嘉豪出狱后帮忙给女友捎话、代为告知近况。面对狱友真诚的托付,嘉豪当即满口答应。
然而,走出看守所、重获自由的嘉豪,并没有信守承诺、踏实生活。刚刚出狱、手头拮据的他,心生歪念,盯上了阿强的女友,企图利用狱中掌握的私密信息实施诈骗牟利。
凭借在看守所内了解到的阿强真实姓名、涉案罪名、羁押情况等精准信息,嘉豪刻意伪装身份,主动致电阿强女友,谎称自己是看守所民警。
为骗取对方信任,嘉豪编造多重虚假理由:以阿强未缴纳罚金、影响减刑为由,诱骗其代为缴纳费用;假借视频会见需要购置设备,要求其代为购买两部新手机;还谎称可以帮忙疏通关系、照顾阿强在看守所内的生活。
由于对方能够准确说出阿强的个人信息与涉案细节,说辞看似“专业真实”,阿强女友完全打消疑虑、深信不疑。随后,二人线下见面,被害人先后向嘉豪交付现金26998元及全新手机两部。
直至后续家属正常视频会见时,阿强与女友核对情况,才发现所有说辞均为虚假,两人恍然大悟、确认遭遇诈骗,随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警方迅速开展侦查,成功将刚出狱不久的嘉豪抓获归案。面对确凿证据,嘉豪对自己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狱友信任实施招摇撞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嘉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之规定,构成招摇撞骗罪。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当日再次实施犯罪,主观恶性较深,毫无悔罪改过之心。
近日,经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嘉豪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责令全额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检察官提醒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狱中获取的隐私信息制造“信息差”,借助亲友挂念在押人员、期盼从轻处理的心理,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极具迷惑性。
看守所、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绝不会以私人名义联系在押人员家属,更不会以缴罚金、疏通关系、购买设备等理由私下收取现金、财物。
广大群众务必提高警惕,不轻信陌生来电、不私下转账交付财物,一切司法相关业务以官方正规渠道通知为准,谨防各类“熟人套路”“公职人员代办”类诈骗。
编辑 李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