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民事检察和解典型案例,共计8件,涵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物权分割、土地承包、商事股权、乡村建房等多个领域。其中,深圳1件劳动争议检察和解案例成功入选。这批案例集中展现广东检察机关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助力基层治理与营商环境建设的检察履职成效。
案例一:徐某某、谢某某与某银行合同纠纷检察和解案
检察机关坚持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民事纠纷为核心目标,精准开展案件调查核实,主动引入司法评估方式厘清争议事实、明确责任边界,依法制发检察和解建议函,为矛盾化解提供专业支撑。办案过程中,通过“背靠背”分头沟通、分层疏导,充分听取各方诉求,量身制定权利义务清晰、可落地、可执行的整体和解方案,一次性统筹化解多项关联纠纷,高效破解复杂民事争议,充分体现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柔性司法的履职价值。
案例二:王某某与黄某某共有物分割纠纷检察和解案
针对涉房产共有分割争议,检察机关全面核查涉案房产现状、权属情况及纠纷演变过程,精准梳理双方争议焦点与矛盾根源。结合案件实际,摒弃机械分割思路,确立共有份额回购的最优化解路径,制定操作性强、兼顾双方利益的和解方案,有效规避机械裁判、强行分割带来的后续次生纠纷,从源头化解邻里、亲属之间的财产矛盾,实现定分止争。
案例三:深圳市某家具公司与王某劳动争议检察和解案(深圳入选案例)
在涉企劳动争议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创新运用公开听证模式,搭建平等沟通平台,组织企业与劳动者充分陈述事实、表达诉求,消除双方信息壁垒与情绪隔阂。听证员结合案情释法析理、耐心疏导,引导双方理性看待争议、换位思考,成功促成检察和解。该案高效化解劳资纠纷,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也助力企业稳定经营,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例四:清远某农业公司与英德市九龙镇两经济合作社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检察和解案
检察机关主动融入乡村振兴与基层社会治理大局,依托检法联调联动机制,整合司法调解资源、凝聚矛盾化解合力。在办理涉农土地承包纠纷中,坚持双向兼顾、平衡保护原则,既严格维护村集体与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守住乡村发展底线,又充分考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困难,精准化解涉企涉农矛盾,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治理提质增效。
案例五:梁某某父子与梁某森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检察和解案
针对乡村亲属之间的建房合同纠纷,检察机关秉持客观中立履职立场,聚焦实质性化解基层矛盾。通过面对面释法明理、背靠背温情疏导,细致厘清案件事实、精准适用法律规定,提出公平合理的和解方案。同时衔接法院执行工作,推动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既依法解开案件“法结”,又温情化解亲属“心结”,修复乡情亲情关系,维护基层乡村和谐稳定。
案例六:吴某红与董某莉股权转让纠纷检察和解案
检察机关穿透案件表象,深挖连锁商事纠纷背后根源,精准锁定股东退出、股权价款补偿等核心争议。坚持系统化解思维,将检察监督案件与关联诉讼案件一体统筹、同步调处,一次性化解全部商事争议、破解企业经营僵局。同时主动对接法院诉前调解力量,打破审级、程序壁垒,构建检察和解+法院调解双向联动模式,通过多轮联合磋商整合司法资源,避免裁判冲突,以低成本、柔性化方式高效解决复杂商事纠纷。
案例七:广州康某医疗设备公司与东莞市怡某五金制品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检察和解案
检察机关坚持能动司法、下沉办案,跳出案卷思维、深入实地核查,准确厘清通用性生产设备损失认定的法律适用标准,统一争议裁判尺度,推动双方从对立对抗转向理性磋商。依托检法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释法说理、协调沟通,积极传递诚信经营的司法导向,引导企业客观评估经营风险、理性处理商事争议,成功促成和解,避免冗长的再审、执行程序,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提供优质司法样本。
案例八:珠海某装饰公司与中山市某金属制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检察和解案
针对企业间多笔关联交易引发的同源纠纷,检察机关树立全局治理思维,将全部关联矛盾纳入一体化化解范围,确立同源纠纷并案调、一揽子和解工作思路。办案中灵活结合“面对面协商+背靠背沟通”方式,从法理、事理、情理多角度开展疏导工作,引导两家企业摒弃零和博弈思维、树立互利共赢理念,实现一案办结、多怨清零,以最小司法成本实现最优矛盾化解效果。
编辑 李佳芳